滑雪场规划开放对滑雪道的要求
(一)滑雪场规划对滑雪道上滑雪者密度的要求
为保证安全,原则上在滑雪场规划初级道、中级道和高级道上滑雪者的数量与滑雪道面积比例为:初级1人≥50平方米,中级1人≥70平方米,高级1人≥80平方米。
(二)滑雪道表面不得有裸露的土石、树桩、杂物等障碍物;雪道两侧山体间,如有对滑行者构成安全隐患的岩石、岩壁及建筑物等,应采取防护措施。
(三)野雪道应在雪量充足的环境下开放,以保证没有土石外露,并在入口处应有醒目的限制水平低的滑雪者进入的警告;
如果雪量不足或存在雪崩危险时要及时关闭。
(四)滑雪场索道的运行时间应有告示,滑雪道的开放和关闭时间以索道的运行时间来确定和执行,雪上巡逻队员要在索道停止运行后对各滑雪道进行巡视,确保没有滑雪者滞留。
(五)夜间开放滑雪场所,灯光的亮度要均匀不刺眼,不能有逆向光。夜场滑雪道灯光的平均水平照度应不低于80勒克斯(Lx),最暗处不能低于50 勒克斯(Lx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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